我没有过街。脸被撞烂、腿被打断的小伙子不是这一带惟一的抢匪。我突然意识到:我可不想在喝了酒后再撞上一个。
不行,我得回到我的地盘。我本来只打算喝一杯,或许两杯,但我不敢保证我真能适可而止,而且我也不能断言两杯酒下肚以后我会做出什么。
为了安全起见,我应该先回到我的地盘,在酒吧喝它一杯,绝不超过两杯,然后带几罐啤酒回房。
问题是无论怎么喝酒都不安全,至少对我而言。这我不是已经证明过了?我到底还打算再证明几次?
那我该如何是好?抖到我散架?我不喝酒就没法睡觉。我不喝酒也没法坐踏实,看在老天的份上。
好吧,去他妈的。我还是得喝一杯。那是药啊。任何医生看了我,都会开这处方。
任何医生?罗斯福医院那个实习医生呢?我感觉到他放在我肩上的手——正是那抢匪抓着的部位,然后把我推入巷内。
“看着我,仔细听。你是酒鬼。再不戒酒你就只有死路一条。”
我迟早总要死的,是那八百万种死法之一。不过如果我有选择的话,至少我可以死得离家近一点。
我走到马路边。一辆吉普赛出租车——惟一会在哈勒姆区揽客的那种——缓缓驶向我。司机是个西班牙裔中年妇女,诡异的红发上压了顶帽子,她认为我还算安全,我踏进车,关上门,要她送我到五十八街和第九大道的交叉口。
一路上我千头万绪。我的手还在发抖,只是没有先前厉害,但内心的发颤仍然没有好转迹象。这趟车程好像永远到不了终点,这时我突然听到那女人问我要停在哪个街角。我要她靠在阿姆斯特朗酒吧门前,绿灯亮时,她笔直穿过十字路口,在我说的地方停下。我没动静,她扭头看我到底怎么回事。
我才想起在阿姆斯特朗酒吧我什么也喝不到嘴。当然,他们现在很可能已经忘记比利把我踢出去了,但也有可能记得。
只要一想到踏入店内遭到拒绝,我就已经火得浑身发热。不,去他们的,我才不踏进他们天杀的大门。
该上哪儿呢?波莉酒吧应该打烊了,他们一向提前打烊。法雷尔小店呢?
金死后我就在那里喝的第一杯酒。拿起那只杯子之前,我已经整整八天滴酒不沾。我还记得那酒。它叫“早年时光’。
奇怪我总记得喝的是哪种牌子的酒。其实全是垃圾,不过你就是会牢牢记得这类细节。
不久前聚会时,我也听到某人说过类似的话。
我戒酒的成效如何了?四天没碰酒了吗?我可以上楼回房,老老实实呆着,然后一觉醒来就是第五天的开始。
只不过我不可能睡着。我连房间都待不住。我会试一试,可是我到哪儿都待不住,因为我现在感觉糟糕,惟一陪我作伴的只有我那乱糟糟的脑袋瓜。如果现在不喝,一个钟头以后我还是会喝。
“先生?你还好吧?”
我对那女人眨眨眼,拿出钱包,抽了一张二十元钞票。
“我要打个电话。”我说,“就在街角那个电话亭。这钱你拿着。在这等我,好吗?”
也许她会拿着钞票扬长而去。我并不在乎。我走向电话亭,塞个铜板,开始拨号。
现在打实在太晚。几点了?过两点。不是熟人打这电话实在嫌晚。
操。我大可以回房。只要呆一个钟头,我就可以头脑清醒。
酒吧通常三点打洋。
那又怎样?附近有家熟食店会卖啤酒给我,不管合不合法。
五十一街上有家酒吧通宵营业,在西十一街和十二大道之间。
不过他们有可能已经关门。我很久没去那里了。
金·达基嫩前厅的柜子有瓶“野火鸡”,而她的钥匙就在我的口袋里。
这可吓住我了。整整一瓶酒,我随到随喝。要是到了那里,我不可能喝一两杯就算完事,我会喝光整瓶,而且只要开喝,我会一瓶接一瓶喝个没完。
我还是打了电话。
她在睡觉。听她接电话的声音我就知道。
我说:“我是马修。抱歉这么晚打来。”
“没关系。现在几点?老天,已经过了两点。”
“抱歉。”
“没关系。你还好吗,马修?”
“不好。”
“喝了酒?”
“没有。”
“那就没事。”
“我快崩溃了。”我说,“打电话给你是因为这是我能想到的唯一可以不喝酒的办法。”
“做得好。”
“我可以过去吗?”
一阵死寂。算了,我在想。在法雷尔小店打烊前赶紧喝上一杯,然后打道回府。早知道就不打这通电话。
“马修,我也说不好这想法对不对。记住只要一个钟头一个钟头熬就好,实在没办法就一分钟一分钟来也可以,你随时可以打电话过来。吵醒我没关系,可是——”
我说:“半小时前我差点丢掉小命。我狠狠揍了那个家伙,又把他的腿打断。这辈子我从没抖得这么厉害。我看只有喝酒才能止住,可是我不敢喝,又怕我忍不住还是会去喝。本想只有找个人陪着聊天才能熬过去,不过这也难说。抱掀,不该吵你的。这又不是你的责任,抱歉,”
“等等。”
“我还在。”
“圣马克斯广场那儿有个地方,周末晚上都通宵聚会。地址就在通讯录里,我帮你查。”
‘好啊。”
“你不想去,对吧?”
“每次聚会我都说不出话。算了,简,我不会有事。”
“你在儿?”
“五十八街和第九大道交叉口。”
“你多久可以到这儿?”
我扫了一眼阿姆斯特朗酒吧。我的吉普赛出租车还停在那里。
“有辆出租车等着我。”我说。
“还记得怎么过来?”
“记得,”
出租车把我载到简那栋位于利斯本纳德街的六层仓库式建筑前头,计费表已经快吃光原本的二十块钱。我又给了她二十块钱。给得有点多,但我心存感激,而且我大方得起。
我按简的铃,两声长三声短,然后走出门外,等她给我丢下钥匙。我搭电梯到五楼,然后爬上她的阁楼小屋。
“挺快。”她说,‘你还真有辆出租车等着。”
不过也足够她更衣。她已换上旧的李牌牛仔裤,和一件红黑相间的花格子法兰绒衬衫。她是个颇有魅力的女人,中等身高,骨肉匀称,给人很舒服的感觉。她有一张心型脸,头发暗棕带灰,垂到肩膀。间隔适中的灰色大眼睛。她没有化妆。
她说:“我煮了咖啡。你不爱加东西,对吧?”
“只加波本。”
“开玩笑。你坐,我去拿咖啡。”
她捧着咖啡过来时,我正站在她的雕塑梅杜莎旁边。我的指尖沿着她的蛇形发辫滑下。
“她的头发让我想起一个女孩。”我说,“她金黄色的头发绑成辫子盘在头上、像极了你的梅杜莎。”
“谁?”
“她被人刺死,我不知道从哪说起。”
“随便哪里。”
我讲了很久,语无伦次,从事情的起头说到当晚被抢的经过。然后倒回前面,再讲后面。她偶尔起身去拿咖啡,等她回来时,我会接着话头说下去。或许我另外又起个话头。这都无所谓。
我说:“我不知道该拿那混账怎么办。打倒他以后,我搜他的身。我不能把他送警察局,又不甘心放他一马。本想毙了他,却又下不了手。我不知道为什么。如果我抓他的头再多撞几次墙的话,有可能就叫他上西天了。老实跟你说,我很高兴见到他死。可是看他人事不省地躺在那里,我实在没法扣下扳机。”
“当然。”
“可我也不能一走了之,我不能让他走回街上。他会再找一把枪,再找人下手。所以我就折断他的腿。以后他的骨头愈合,他还会为非作歹,不过至少目前街上少了一个歹徒。”我耸耸肩,“好像没什么道理,不过我实在想不出别的办法。”
“重要的是你没喝酒。”
“重要的是那个吗?”
“对啊。”
“我差点喝了。如果我回到住处,或者没有联络到你——天知道我有多想喝。我还是想喝。”
“不过你不会。”
“嗯,不会。’
“你有没有辅导员,马修?”
“没有。”
“该找一个、帮助很大。”
“怎么说?”
“你可以随时打电话给你的辅导员,什么话都可以告诉他。”
“你有一个?”
她点点头:“刚才和你通完话后,我就打给她。”
“为什么?”
“因为我很紧张。因为每次和她讲活我都能恢复平静。因为我想知道她会怎么说。”
“她怎么说?”
“她说我不该叫你过来。”她笑起来,“还好你那时已经上了路。”
“她还说些什么?’
灰色的大眼睛回避我的视线:“说我不能和你上床。”
“她说这干嘛?”
“因为戒酒第一年和人发生性关系不好,因为跟刚刚开始戒酒的人牵扯不清会惹出很大麻烦。”
“老天,”我说,“我来这儿是因为我实在受不了啦,不是因为欲火焚身。”
“我明白。”
“你的辅导员说什么你都照做吗?”
“尽可能。”
“这个自命为上帝代言人的女人到底是什么人?”
“只是个女人。她年纪和我差不多大……事实上,她比我小一岁半。不过她已经戒了将近六年。”
“时间真长。”
“对我来说是很长。”她拿起杯子,看到里头是空的,又放回去,“你能找到人当辅导员吗?”
“得自己去找?”
“对啊。”
“如果我找你呢?”
她摇摇头:“首先,你必须找男性。其次,我清醒的时间还不够长。第三,我们是朋友。”
“辅导员不能是朋友?”
“不能是我们这种朋友,只能是戒酒协会的同志。第四,应该要找你家附近团体的人,这样才有机会常常接触。”
我很不情愿地想到吉姆。
“有那么个人,我偶尔会跟他说说话。”
“找个能聊的人非常重要。”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能跟他聊天。我想也许可以吧。”
“你很尊敬他滴酒不沾吗?”
“我不太懂你的意思。”
“呱。你是否——‘’
“昨天晚上我告诉他我看了报上新闻心烦。所有的街头犯罪,人家不断互和伤害。我受不了,简。”
“我了解。”
“他要我别再看报。你笑什么?”
“这话听起来像设计好的程序。”
“他们说的全是一文不值的垃圾。‘我丢了工作,母亲得癌症死掉、鼻子要动切除手术,可是我今天没有喝酒,所以我算是打了胜仗。’”
“他们讲的真是全都一个调,对不?”
“有时候。什么那么好笑?”
“‘鼻子要动切除手术’,确定是鼻子?”
“别笑。”我说,“这种事很严重的,开不得玩笑。”过了一会儿,她讲起她家附近,一个会员:儿子被撞死,司机一跑了之。那人跑去参加戒酒协会,谈到这事,从众人的支持中汲取力量。显然,他带给大家不少启示。他一直滴酒不沾。
也因此有能力应付这事故,安慰、鼓舞家人共渡难关,同时也能节哀顺变,不再感到压抑。
我思忖经历自己的悲痛到底有什么了不起,然后念头便闪到多年前的意外:我的流弹反弹,害死一个叫埃斯特利塔·里韦拉的六岁女孩,如果事后我不碰酒的话,情况会有什么不同?
我当时应付自己感觉的办法是猛灌波本,要不然无法承受其后的感觉。那时这看来当然是个好办法。
也许不是。也没有捷径,没有方便之门。也许你必须勉强自已经历痛苦。
我说:“纽约人一般都不担心被车撞到。但车祸在这儿也会发生,跟别的地方一样。他们有没有抓到肇事司机?”
“没有。”
“他也许喝了酒。通常都是这个原因。”
“也许他失去意识。也许他第二天恢复知觉后、根本不记得自己做了什么。”
“老大爷。”我说,想起那个晚上的演讲人——刺死自己爱人的男子。“翡翠城里八百万个故事,八百万种死法。”
“裸城。”
“我刚才是这么说的?”
“你说的是翡翠城。”
“哦?我是从哪儿听来的呢?”
“《绿野仙踪》。记得吗?堪萨斯的多萝西和她的小狗托托。改编成电影由朱迪·嘉兰主演,小女孩奔向彩虹。”
“我当然记得。”
“跟着黄砖路往前走,它通向翡翠城,在那儿活着伟大的魔法师。”
“我记得。稻草人、锡人,还有怯懦的狮子,我统统记得。但我是怎么想起翡翠城的呢?”
“你是酒鬼。”她提醒说,“你少了几个脑细胞、如此而己。”
我点点头:“肯定如此。”我回答。
我们就寝时,天空已发亮。我睡在沙发上,裹在她多出的两条毯子里。起先我以为自己一定睡不着,但倦意像高涨的潮水涌来,我完全屈服,随它去吧。
我说不出它把我带向何方,因为我睡得和死人一样。如果做了梦,我也毫无记忆。我醒时闻到煮咖啡豆以及油炸培根的香味。我冲个澡,拿她给我的一次性刮胡刀刮了胡子,然后换上衣服,和她坐在厨房的松木桌旁。我喝柳橙汁及咖啡。吃培根炒蛋和上头加蜜桃干的全麦烤松饼。记忆里,我的胃口从未如此好。
礼拜天下午有群人在她家东边几条街外聚会。她告诉我,这是她固定参加的聚会,问我想不想加入。
“我有些事情得做。”
“礼拜天做?”
“礼拜天做又怎么样?”
“礼拜天下午你真能办好什么事情?”
打开头起,我就真没办好什么事。今天我能做什么呢?
我打开记事本,拨了桑妮的号码。没人接听。我打到我的旅馆,桑妮没留话,“男孩”丹尼以及我昨晚淡过的人也没有。
唔,“男孩”丹尼这时候八成还在睡觉,其他大部分人应该也是。
有个口信要我联络钱斯,我开始拨他的号码,然后又停住。
如果简打算参加聚会,我可不想独自待在她这仓库一样的房子里等他回话。她的辅导员可能反对。
会场是在佛西斯街一家犹太教堂的二楼。禁止抽烟。参加戒酒聚会却没有闻到弥漫一整屋子的烟昧,这我还是头一遭碰到。
那儿约有五十个人,她似乎认识其中大部分人。她把我引见给某些人,他们的名字我随听随忘。我自我意识强烈,引起别人的注意让我不自在。我的外表也没多大帮助。尽管没有和衣睡觉,但一身衣服却邋里邋遢,是昨晚巷斗留下的结果。
巷斗的另一个后遗症也开始浮现。直到离开她家时,我才发现自已浑身疼得厉害。头部因为撞击了很多次异常酸痛,一只上臂和肩膀淤血青紫,其他肌肉我一动就开始抗议。打斗结束时我毫无感觉,但所有该有的痛苦全在第二天向我讨债。
我拿了些咖啡和饼干,坐到聚会结束。其实也还好。演讲人见证词很短,剩下很多时间供人家讨论。得举手才能发表意见。
结束前十五分钟,简举手说,她很幸运能一直滴酒不沾,而这大半要归功于她的辅导员,能在她烦心或者迷茫的时候给她安慰和鼓励。她并没有举证细节。我觉得她这话是说给我听的,但我可不领情。
我没有举手。
会后她打算跟别人一起去喝咖啡,问我要不要也去。我不想再喝咖啡,也不想要人陪。我编了个理由回绝。
走到外头分手以前,她问我感觉如何。我说还好。
“还想喝酒吗?”
“不。”我说。
“很高兴你昨晚打了电话。”
“我也很高兴。”
“欢迎随时打来,马修。必要的话,就算半夜也无所谓。”
“希望不会有这必要。”
“不过如果需要,记得打来。好吗?”
“当然。”
“马修,答应我一件事好吗?”
“什么事?”
“想喝酒时,要先打个电话给我。”
“我今天不会喝的。”
“我知道。不过如果你决定,如果你想喝的话,得先打个电话给我。能答应呜?”
“好。”
搭地铁往上城去时,我想到这段谈话,觉得自己轻易许诺,实在是很愚蠢。但——她听了很高兴。如果她高兴的话,撒谎又有何妨?
钱斯又留了口信。我从大厅打到他的服务处说,我已经回到旅馆。我买份报纸上楼,好消磨等他回话的时间。
头条新闻非常引人。皇后区一家人——父亲、母亲,还有两个不到五岁的小孩——坐着他们新买的闪亮奔驰出游。有人开车冲向他们,用散弹枪往车里扫射整整两管子弹。四人统统死掉,警方在他们的公寓搜查,发现一大笔现金以及尚未分装的古柯碱。警方推论,此次大屠杀与毒品有关。不是开玩笑的。
报纸没提到我留在巷内的那家伙。嗯,不出我所料。他碰上我时,周日报纸已经发行。倒也不是说他有可能会上明天、或是后天的报。如果我宰了他,他还有可能在报屁股占一小块,但一个被人打断双腿的黑小子有何新闻价值可言?
我正想着,听到有人敲门。
奇怪,清洁女工在礼拜天一律休假,而我仅有的几名访客通常会从楼下先打电话上来。我拿起椅上的外套,从口袋掏出点三二手枪。我还没把它扔掉。从断腿朋友身上摸走的两把刀子也都还在。我握着枪走向门边,问来人是谁。
“钱斯。”
我把枪放回口袋,打开门。
“一般人会先打个电话。”我说。
“柜台那人在看书,我不想打扰他。”
“真周到。”
“这是我的注册商标。”他打量着我,估算我有几斤几量。
然后视线挪开,开始扫视我的房间。
“好地方。”他说。
这话很讽刺,但他的语气不是。我关上门,指指椅子。他仍然站着,“对我的脾气。”我说。
“看得出来。斯巴达式的,没有多余的东西。”他穿了件海军蓝夹克和灰色法兰绒长裤。没穿大衣。嗯,今天要暖和一些,而且他又一直呆在车里。
他走到窗旁,望出去。
“昨晚我找过你。”他说。
“我知道。”
“你没回电。”
“我刚刚才知道你留了口信,再说我又正要出门。”
“昨晚没在这里睡?”
“对。”
他点点头。他转身面对着我,表情难以捉摸。我以前没见过他这副神情。
他说:“你跟我所有的女孩谈过?”
“嗯,除了桑妮,”
“是啊。你还没见过她,是吧?”
“对。我昨晚试了几回,今天中午又打了一次。一直没人接听。”
“她昨晚找过你。”
“没错。”
“什么时候?”
我试着回想:“我大约八点离开旅馆,十点过后不久回来。那口信已经在等着我、但我不清楚她是什么时候留的。按说前台该把时间写上。但他们常常敷衍了事。总之。留言条我八成已经丢了。”
“没有保留的必要。”
“是啊。知道她打来就好,留着干嘛?”
他盯了我好久。我看到他深棕色的眼睛里闪着金点。他说:“操,我不知道怎么办。这不像我。大部分时候我至少以为我知道该怎么办。”
我什么也没说。
“你是我的人,因为你帮我做事。但我看只有天知道。”
“你到底想说什么,钱斯?”
“妈的。”他说,“问题是,我能信任你多少?我老在想,我到底还能不能信任你。我是信任你。毕竟。我把你带到我家,老兄。我可从没带别人去过我家。我他妈的干嘛那么做?”
“不知道。”
“我是说,我想炫耀吗?我是想跟你说,瞧这黑鬼的格调够高吧?或者我邀你进去,是要你看看我的灵魂?妈的,不管怎么说,我开始以为真的可以相信你。但这样做对吗?”
“我没法帮你做决定。”
“嗯。”他说,“是不能。”他用拇指和食指捏住下巴,“我昨晚给她,桑妮,打电话打了几次,跟你一样,也没人接听。呃,好吧。那无所谓。没开答录机,那也没什么,因为有时候她会忘了接插头。然后我又打过去,一点半,或许两点,还是没有回答,所以我就开车过去瞧瞧。当然我有钥匙。那是我的公寓。为什么我不能有把钥匙?”
我开始明白是什么事儿了,但我让他自己讲。
“呃,她是在那儿。”他说,“她还在那儿。你明白吧,她已经死了。”
“我习惯检查她的药柜子。”他说,“只是反射动作。你知道?一般只有治她花粉热的。可我昨晚打开这个抽屉,里头竟然摆得像个药铺子。全是处方药,”
“什么东西?”
“我也没每个标签都看,不想在敏感的地方留下指印。照我看,大部分是镇静剂。凡立恩,力比安,伊拉维,还有像斯康那这类的安眠药。外加两瓶兴奋剂,叫什么力塔林。但大多是镇静剂。”他摇摇头,“有些东西我从没听过。得问医生才知道。”
“你以前不知道她吃药?”
“从没想到。来,瞧瞧这个。”他小心翼翼地打开一只梳妆台抽屉,以免留下指印。“瞧。”他指着说。抽屉的一边,在一叠折好的毛衣旁,竖着两打左右药罐子。
“只有药瘾很重的人才会这样。”他说,“怕得不敢出门的人。可我被蒙在鼓里。真比我恼火,马修。你看过那纸条吧?”
纸条搁在梳妆台,压在一瓶古龙水下。我用手背轻轻推开瓶子,拿着纸条走到窗口。她是用棕色墨水写在灰色纸上。我想在合适的光线下读它。
上面写着:
金,你很幸运。你找到某人代劳,而我得自行解决。
如果我胆大我会跳窗。我可以坠到一半改变主意然后笑完另一半距离。但我胆子不够而刮胡刀片又不能用。
希望这回我服得够多。
一切都是徒然、美好时光已经耗尽。钱斯,抱歉。你带我见识美好时光,但一切皆成过去。棒球打至八局人群都已散尽,所有欢呼已成幻影。比分多少又有谁在意?
疯狂世界无路可逃。她紧紧抓住铜环,结果手指变绿。
无人愿意为我一掷千金。无人愿意与我共结连理。无人愿意救我一命。
我已倦于微笑。我已疲于奔命;美好时光已成过去。
我站在窗旁,眺望对面隔着哈得逊河的泽西市关际线。桑妮生在也死在一栋叫做林肯景观公园的摩天公寓大楼,三十二楼。虽然除了大厅的棕榈盆景以外,我看不到任何公园迹象。
“林肯中心就在下面。”钱斯说。
我点点头。
“应该让玛丽·卢住在这儿的。她喜欢音乐会,走路就可以过去。问题是,她以前住在西区,所以我想把她搬到东区。这是我这行该做的事,你知道。可以扭转她们的生活形态,立即见效。”
我对拉皮条的哲学没有多大兴趣。我说:“她以前也这么干过?”
“自杀吗?”
“试图自杀。她写着:‘希望这回我服得够多。’是不是有一次她服得下够多?”
“我认识她以后都没有啊。几年了吧。”
“她说刮胡刀不能用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
我走过去,检查横过她头部的那只手臂,果然腕部有道明显的疤痕。另一只手腕也是一样。我站起来,再看一次纸条。
“下一步是什么,老兄?”
我掏出记事本。把她写的逐字抄下然后用一张面巾纸擦掉我留在纸条上的指印,把它放回原位,再用古龙水压住。
我说:“再说一次你昨晚做了什么。”
“就是我已经跟你说过的啊。我打电话给她,感觉有点古怪。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然后就来了。”
“几点?”
“两点过后。我没注意到底几分。”
“你是直接上楼?”
“对。”
“门房看到你?”
“我们算是点过头。他认识我,以为我住这儿。”
“他会记得你吗?”
“老兄,我不知道他会记得什么、忘记什么。”
“他只是周末来,还是也上礼拜五的班?”
“不知道。这有必要弄清楚吗?”
“如果他每晚都来,他也许记得见过你,但不记得时间。如果他只上礼拜六的班——”
“我懂了。”
小厨房里,一瓶乔治伏特加立在水槽台上,还剩一寸深的酒。旁边是盒一夸脱装的柳橙汁,空的。水槽里那只杯子装着看来像是这两种液体的混合物,但所剩不多,她的呕吐物闻来也有那么一丝柳橙味。要拼凑这些线索其实不需要什么侦探头脑。药片配上强劲的螺丝刀鸡尾酒灌下去,药性的确会因为酒精而大大增强。
希望这回我服得够多。
我必须勉强压抑想把剩下的伏特加统统倒掉的冲动。
“你在这儿待了多久。钱斯?”
“不知道。没注意时间。”
“出门时和门房讲过话吗?”
他摇摇头:“我走地下室,由车库出去。”
“所以他应该没看到你。”
“没人看到我。”
“那你在这儿的时候——”
“我说过了。我查过抽屉和柜子。我没碰多少东西,而且什么也没移动。”
“你看了纸条?”
“嗯。不过只是顺手拿来看看而己。”
“打过任何电话吗?”
“打到我的服务处说一声,也打给你。可是你不在。”
对,我不在。我当时正忙着在大楼北边的一条小巷子打断一个男孩的腿。
我说:“没打长途电话?”
“就这两个电话,老兄。那可真称不上‘长途’。你能从这儿把一块石头扔进你的旅馆。”
昨晚打电话找不到她,我其实可以开完会后马上过来,当时她也许还有口气。我想像她躺在床上,等着药片和伏特加起作用,让电话铃不断响着。门铃她会不会也同样不管?
也许。或者她当时可能已经人事不知。但我怎么没想到出了差错?实在应该鼓起勇气,破门而入,或许可以及时挽回一命……
是啊,一定的。如果我不是生得太晚,也许还可以从该死的毒蛇口里抢回埃及艳后一命。
我说:“你有这地方的钥匙?”
“我有她们每个人的钥匙。”
“这么说你可以自由进出。”
他摇摇头:“她里头用链子拴上,所以我才知道不妙。我开了锁,门推开两三寸后被链子卡住,我马上知道出了问题。我撞断链子闯进来,心里明白事态严重。”
“你完全可以一走了之。挂上,回家。”
“我想过。”他注视看我,表情不像先前冷硬,“知道吗?看那锁链拴上,我第一个念头就是:她自杀了。那是我的直觉反应。撞断锁链是因为我想到或许还来得及救她。可是太迟了。”
我走向门口,检查链子。链子本身没断,只是链扣被整个扯下。刚才进门时,我完全没有注意。
“这是你进来时撞开的?”
“就像我刚才说的那样。”
“你进来时,链子有可能没挂。你可能是进来后才把它上紧,然后撞断的。”
“我为什么这么干?”
“这样可以弄得就像你进来之前门是反锁着的。”
“门确实反锁着。我不用耍这样的花招,我并不知道你会从哪来。老兄。”
“我只不过想确定你到的时候,她的确是反锁在里面。”
“我不是说过了吗?”
“你检查过公寓了?这没有别的人吗?”
“除非有人躲在烤面包机里头。”
很明显是自杀。惟一的问题是他知情不报。他明知她已死亡,却等了十二个钟头才向人透露。
我想了一会,我们在第六十街北端,隶属第二十分局,不在德金的势力范围内。警察会以自杀结案,除非药物检查的结果推翻这个结论,如果这样的话,钱斯早先来过这儿这件事就会真相大白。
我说:“有几个办法处理这件事。我们可以说你一整夜没找到她,很是担心。你今天下午找到我,我们一起来这儿,你有一把钥匙。开门后。我们发现了她。”
“好的。”
“不过得解决锁链的问题,如果你没来过,它怎么会断?如果是别人干的。那又是谁,在这儿干嘛?”
“要不就说是我们来时,合力撞断的。”
我摇摇头:“行不通。万一他们证据确凿,说你昨晚来过,那我就会被查出撒了谎。我顶多只能为你保密,有些事情隐而不说,但绝不能被人抓住我歪曲事实。不成,我非得说锁链是我们到这儿时就已经断了。”
“干脆说已经坏了好几个礼拜。”
“但是断痕还很新鲜,螺丝扯出木头的地方显而易见。你也不愿意因为这样的小谎被抓起来吧,它会让你的说辞与事实互相矛盾,我跟你说该怎么办吧。”
“比如说?”
“讲实话、你来过这儿,把门撞开。她已经断气,你立刻走掉。你开车乱逛,不知如何是好,你想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先联络到我,但一直找不到我。最后你终于联络上我,我们一起过来,然后报案。”
“这是最好的办法?”
“我这么认为。”
“全因为那锁链的关系?”
“那是最明显的漏洞。但就算没那问题、到头来还是讲实话最上算。听着,钱斯,你没杀她。她是自杀的。”
“然后呢?”
“如果你没杀她,最好的办法就是实话实说。如果你有罪,最好的办法就是什么也别说,一个字儿也别说。给律师打电话,保持沉默。只要你是无辜的,讲实话就可以了。这样最简单,最干脆,而且以后也不用再想以前说过什么。因为我得跟你讲明一件事:恶棍屋时无刻不撒谎,警察再明白不过,也再讨厌不过。所以只要他们抓到一个谎,他们会紧追不舍,直到揪出漏洞。你原本扯谎是为了省事,也许还真行得通。这案子很明显是自杀。你最终也许没事。但如果你的谎话被拆穿,惹的麻烦恐怕要比你省的多十倍,”
他想了一下,然后叹口气。
“他们会问我,为什么没有立刻报案。”
“为什么?”
“因为我不知如何是好,老弟。我不知道该发疯,还是该上吊。”
“就这么说。”
“好啊。”
“你离开以后,干嘛去了?”
“昨晚吗?跟你说的一样。我开车乱逛一阵。绕了公园好几圈,开过乔治·华盛顿火桥,上了帕勒沙德林阴大道。和别人周日兜风的路线差不多,只是早了一点。”他边问忆边摇头,“开回来后,又转到玛丽·卢的公寓去。我开锁进去,不用挣断什么锁链。她在睡觉,我上床时把她吵醒,和她躺了一会,然后就打道回府。”
“回你那房子?”
“回我那房子。我可不打算跟她们讲我房子的事。”
“没必要讲。你在玛丽·卢那儿睡了一下,”
“有人在旁边的时候。我从来不睡。睡不着。不过不用跟他们提这个。”
“嗯。”
“你在你家做了些什么?”
“睡了一会儿,两三小时。我不需要很多睡眠,一点就够了。”
“噢。”
“你知道,我刚从那里过来。”他走到墙边,拿下一只挂在钉子上的睁眼面具。他开始跟我解说,做它的那个部落,那儿的地理位置,还有面具的用途。我没怎么留心听。
“现在这上头有了我的指纹。”他说,“不过,也无所谓。你可以告诉他们,等他们的时候,我从墙上拿下面具,跟你说起它的历史。还是讲实话的好。我可不想因撒了个其实无伤大雅的小谎被抓起来。”他笑笑说,“电话你来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