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串佛珠。”
那赤红色的珠子在一众黝黑檀木佛珠中很是显眼。就像一群黑人中间忽然多了一位白人出来。
“哥,道门师兄脖子上挂着的那串佛珠上的赤红色珠子是不是就是刚刚没入佛陀虚影中的怒焰佛珠。”
林一瑶又追问道。
“不错,小脑袋瓜转动得蛮快的嘛!变聪明咯!”林一凡打趣的说道。
“哼!人家本来就很聪明。”
林一瑶白了林一凡一眼,然后对着道门和尚说道:“道门师兄看来你就是怒焰佛珠等的人,这是不是你常说得有缘。”
“南无阿弥陀佛!”道门和尚轻宣了一下佛号,却不知如何回答林一瑶。
初见时他确实渴望得到怒焰佛珠,但之后一番悔悟之后却是看淡了怒焰佛珠。
毕竟怒焰佛珠是有主之物,他身为出家人却是不该觊觎他人的东西。
也许这在普通人想来没什么大不了的,遇到心动的宝物,谁都会有那么一瞬想将其占为己有的情绪。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更何况这是人之常情。
和尚也是人,也想凡人那样有七情六欲。只不过他们修行,一直克制那本就会存在人之**。
七情六欲也并非单单人族拥有,其实任何一个生命个体,拥有独立思考能力的生灵都会这样那样的情感。
也许七情六欲就是天地法则的一部分,逃不掉,也躲不开。
所以与其说,道门和尚在惊醒后磨灭了内心的欲,不如说道门和尚以强大的自制力,将心中的渴望、欲压制到最低,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但他心中对拥有怒焰佛珠的欲还是存在的,并没有彻底磨灭消失。
这也是道门和尚被怒焰佛珠抉择后,无法应对林一瑶的调侃。
他明白怒焰佛珠选择了他,他成为了怒焰佛珠新的主人。
可道门和尚同样明白,若不是林一凡的大方,怒焰佛珠也不会有自己选择的权利。那么他也就不可能得到怒焰佛珠。
“靠,得了便宜还卖乖。”
金小远小声的嘀咕,他可能是在场对道门和尚获得怒焰佛珠青睐最不满的一个人。
只不过他的不满显然无关紧要,于是金小远情绪上有些不高兴了。
见道门和尚有些尴尬,林一瑶很善解人意的放过了他。
“哥,你不是在水晶宫金库中拿了三件宝物嘛!第三件是什么?”林一瑶善良的岔开话题。
“怎么?还想要一件?你不是说一人一件嘛!你和道门和尚都有一件了,第三件应该是我的吧!”林一凡没好气的说道。
“看看嘛!人家又没说要。”林一瑶无语的看了自己老哥一眼,这是把自己当强盗还是劫匪?难不成拿出来自己就会强走,劫走不成。
林一凡越是这样,林一瑶越想知道林一凡在水晶宫金库中得到的第三件宝物是什么。
她要是弄不清楚,心中就好像被猫爪挠着那样,难受得紧。
“哼,你一说这个我就来气。怒焰佛珠和雪阳如意是鸡肋也就算了。第三件宝物连鸡肋都算不上。真不知道他们金氏一族是不是穷疯了,什么垃圾都当宝贝往金库中收,也不嫌占位置。”
林一凡故意表现的很嫌弃,说起第三件宝物提都不愿提的模样。
林一凡之所以这么做也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的。
不提鸟石燕羽翎秘辛,单单就鸟石燕羽翎而言,气息威压确实强悍,但实际上是中看不中用,其效果连怒焰佛珠和雪阳如意都比不上。
按照金小远给予林一凡水晶宫金库中宝物的排名,鸟石燕羽翎在一百零八位,确实不如怒焰佛珠和雪阳如意。
鸟石燕羽翎一百零八的排名还是因为它的品阶在真仙阶的原因。
如果它跟怒焰佛珠是一样的品阶,林一凡可以肯定鸟石燕羽翎可能外五百名开外。
林一凡之前就嫌弃排名更高的怒焰佛珠和雪阳如意,现在要是对鸟石燕羽翎表现的太过满意,会引起宝爷的怀疑。
他可不敢去赌一个财神家族嫡系的利益嗅觉有多么灵敏。万一宝爷深究,然后发现鸟石燕羽翎真正的作用,肯定免不了一顿麻烦。
万一走漏的风声,林一凡可能会成为整个华夏修士界的香饽饽。
千万不要怀疑一头白泽神兽的吸引力。
曾经中古时代有段时间有一位大帝,从万千修士中脱颖而出,就是得到神兽白泽的相助。
相传这位得到神兽白泽相助的大帝,所学之杂可谓的贯穿古今。
有传言他是最博学的一位大帝。因此他有一个非常直通的称号:“全知!”
这位大帝号称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知道世间任何千奇百怪的生灵,也知道它们的弱点,习性等等之类的东西。
而这些都是神兽白泽交给他的。
他会千万种功法,包括传说中一些强大的秘术。也都是因为神兽白泽的原因。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得到神兽白泽的相助,你可以击败时间任何一个敌人,可以修行世间任何一种强大秘术、功法。
如果让人知道林一凡手中的鸟石燕羽翎可以找到白泽,可以想象届时整个修士界都会为之而动。
那些古老世家、门派中沉睡的老怪物也会逐一醒来,参与争夺。
神兽白泽是每一个野心家必争之兽。
真正的得一兽,可得天下。
为了秘密不外泄,林一凡再小心也不为过。
故此林一凡前面做都是为了给这一切做铺垫,至于分仙器给林一瑶和道门和尚也是为了分散宝爷他们的注意力,不然他们太过关注他的第三件宝贝。
只不过总会有意外发生,林一瑶就是意外。
林一瑶铁了心的要看第三件宝物,林一凡之前想混水摸鱼的机会功亏一篑。
他现在能做得是就是更加嫌弃鸟石燕羽翎,演足戏。
林一瑶还不知道自己阴差阳错地打乱了林一凡的计划,此刻还在坚持不懈的要求林一凡拿出第三件宝贝给大家伙看一看,可谓是坑哥至极。